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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hxgsj/2023-00807主题分类:标准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3-03-15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乱收费举报投诉机制(有效)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乱收费举报投诉机制(有效)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03-15

 为推动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一、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一) 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

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政府部门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

(二) 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

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带,滥用行政影响力、解释权,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规范电子政务平台等中介机构因行政管理需要,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

(三) 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严肃查处明令取消和其他违反政策的收费行为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和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

(四) 金融领域收费

信贷、助贷、增信等环节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等优惠政策的行为。

(五)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二、举报投诉受理方式

(一) 电话受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

(二) 来人来信举报投诉。

三、受理查处流程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第二次修正)规定进行受理查处。

四、做好乱收费举报投诉工作台账管理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价格监督检查职能部门,于我针对市场主体的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好我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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